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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阳空气压缩机的运转要求

文章来源: 更新时间:2021-07-17 10:23:23

沈阳空气压缩机首次负荷运转是在空车运转和吹洗完成后进行的。压缩机应按以下要求进行负荷运转:开车后逐渐关闭放空伐或油水吹除伐,在沈阳气体压缩机的1/4额定压力下运转1小时;在1/2额定压力下运转4-8小时。


沈阳空气压缩机在*小压力下运转,无异常现象后,方得将压力逐渐升高;对于大型高压压缩机,沈阳气体压缩机在公称压力下的运转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;运转过程中,检查下列项目。

润滑油的压力、温度和供油情况。油压在送入分配管系之前不得低于1公斤/厘米2。曲轴箱或机身内润滑油油湿应为:有十字头的压缩机不得超过60℃。无十字头的不得超过70℃。

压缩机运转平稳,沈阳空气压缩机各运动部件声音应正常。测量进、出口水温和检查冷却水供应情况,冷却水不允许断续地流和有气泡及堵塞等现象。冷却水排水温度不得超过40℃。

各连接法兰部分,轴封,进、排气伐、气缸盖和水套等,不得漏气、漏油、漏水。进、排气伐的工作应正常,安全伐灵敏。沈阳空气压缩机各连接部分不得有松动现象。测量各级排气温度和压力数值应符合各技术条件的规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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